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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陕西多人被通报!

第一新闻 2022-06-19

12月2日至4日,渭南市纪委监委官网发布多起通报:



华州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干部王华林,因失信问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问题。王华林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因失信问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决定书(2018)陕0503执412号),违反了生活纪律。2020年7月23日王华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原华县青少年业余体校党支部书记张晓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2018年、2019年暑期,公职人员张晓东在华州区灯光球场开办具有盈利性质篮球培训班,违反了廉洁纪律。2020年5月22日,张晓东受到警告处分。


3.金堆镇铁炉村党员伍令君酒驾问题。2019年9月3日20时40分,伍令君酒后驾驶自己的宝骏(陕·AF57B8)五座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华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华州区公交决字(2019)第610521-3000074790号行政处罚书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0年5月22日,伍令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华州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高塘中心卫生院职工、放射士杨耀峰违规收取患者检查费等问题。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16日,杨耀峰在上班期间,未执行有关廉洁纪律规定,利用在医院放射科工作的便利条件,违规收取44名患者检查费和1名患者材料费、治疗费2840元,违反了廉洁纪律。2020年6月杨耀峰受到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赤水镇江村原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李志亮虚报冒领危重房屋补贴的问题。在03·8灾后国家对群众的危重房屋补贴时,时任赤水镇江村村委会主任的李志亮未按照群众实际受损面积上报,在群众实际受损面积上多加了一部分,套取国家补助款,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群众纪律。2020年5月,李志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的补助款予以收缴。



澄城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澄城县王庄镇政府干部郭灵芳弄虚作假问题。郭灵芳身为公职人员弄虚作假,谎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国家补助资金11000元。2020年6月19日,郭灵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主动上缴。


2.澄城县医疗保障局经办中心干部赵斌工作失职问题。赵斌身为赵庄镇北寺村精准扶贫工作包联同志,违反工作纪律,思想不够重视,工作作风不细不实。2020年6月19日,赵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澄城县农机监理站站长韩高超履职不力问题。韩高超身为县农机监理站站长,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扶贫驻村干部关心关爱不够,未给驻村干部及时足额发放补助,导致该站包联村的帮扶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整体工作滞后。2020年5月28日,韩高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合阳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市场监督管理局纤维检验站干部刘晓军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元月至2020年元月期间,刘晓军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纤维检验站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及香烟,共计1300元。2020年6月,刘晓军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2.新池镇韩庄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治平违规报销接待费等问题。2015年6月,时任韩庄村村委会主任王治平,利用职务之便,在村务接待中以虚报用餐人数的形式,违规报销接待费、香烟等费用,合计3015元。2020年6月,王治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3.坊镇南岳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王纪岳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8年4月,时任南岳庄村党支部书记王纪岳,借村民委员会换届之机,违规领取工作补助1000元。2020年6月,王纪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4.和家庄镇南渠西村原报账员马正瑞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6年12月,时任南渠西村报账员马正瑞,利用职务之便,在自己没有参加村环境卫生整治劳动的情况下,违规领取村环境卫生整治补助900元。2020年6月,马正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富平县纪委监委通报6起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


1.刘集镇施家小学校长贺盼违规收费问题。2019年至2020学年度下学期,贺盼在任刘集镇施家小学校长期间,违规收取部分住宿学生洗漱用品及床单被套费用151500元,收取部分在校学生桶装饮用水费21400元。2020年5月,贺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全部退还学生家长。


2.庄里镇西上官村田军平违法占地建房问题。2017年5月,田军平在购买本组村民陈××宅基地没有办理手续的情况下,超出所购宅基地面积792.02平方米建房,构成违法占地行为。2020年4月,田军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美原镇团结村党支部副书记魏金楼履职不力导致未批先建违法占地问题。2018年5月,美原镇团结村村委会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征用团结村耕地建设村集体经济项目果蔬气调库,2019年5月,经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团结村村委会已构成未批先建违法占地行为。魏金楼作为团结村村委会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魏金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张桥镇永庆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稳德违规收取庄基费问题。2014年至2016年,吴稳德违规收取8户群众庄基款25000元,用于村务支出。2020年6月,吴稳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到贤镇东仁村村委原委员赵丙申挪用粮食直补款问题。2012年9月,赵丙申把东仁村30亩群众承包地的粮食直补资金放在其名下,共领取粮食直补资金10525.5元,用于村务支出。2020年8月,赵丙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梅家坪镇五一村二组组长于东州违规扣取卫生费问题。2019年11月,于东州征收2020年度卫生费过程中扣取卫生费,用于支付工作人员报酬。2020年9月,于东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白水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白水县科协原主席陈邛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金、超标准接待的问题。2015年至2016年,县科协就餐带烟入账共12次。2015年8月18日,县科协对该单位6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加班补助21325元。2020年5月,陈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白水县煤炭局原局长刘岳峰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的问题。2005年至2013年,刘岳峰先后多次利用参加煤炭订货会、培训会、煤炭运销洽谈会之机,先后前往东北、山东、内蒙、山西等地观光旅游,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05年至2013年,刘岳峰先后接受白水县多个煤矿老板邀请,外出旅游,途中吃、住、行、游及购物均由煤矿老板出资。此外,刘岳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刘岳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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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岳清风网 - 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编辑刘璐 王玥瑶  
审核: 邱陆 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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